中新湖北網2月28日電(聶國橋)來自昨日召開的湖北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消息,去年,共調查處理重大、特大責任事故40起,給予黨紀處分80人,政紀處分62人,其中縣級干部3人,轉送司法機關10人。其中三起特大責任事故,就有兩名副市長受到處分。
去年1月21日,松滋市劉家場鎮譚家洞煤礦發生火災,12人死亡。湖北省監察廳對此次事故負有責任的8名有關人員分別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包括松滋市一位副市長。
去年3月15日,利川市一個體客運戶一輛東風牌普通客車在運營過程中,沖出路面,墜入垂直高度81米的山溝中,造成22人死亡。此次事故負有責任的7名有關人員分別受到了政紀處分,其中包括利川市一位副市長。
去年5月30日,巴東縣綠蔥坡老煤礦發生透水,造成15人死亡。湖北省監察廳將在近期報省政府批準后,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