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鄭州三月四日電(朱曉娟)今日來自河南內鄉的消息稱,備受關注的內鄉萬溝大橋坍塌事件有了結果,涉嫌玩忽職守的原內鄉縣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長樊占國、縣交通局主管副局長王天敏分別被內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去年八月十五日下午,在內鄉縣萬溝大橋建設工地,兩個拱橋折斷坍塌,正在大橋頂端施工的十七名民工從二十四米高的作業面上墜落,十人當場死亡,兩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九十多萬元人民幣。
事故發生后,河南省政府事故調查組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并很快作出結論:內鄉萬溝大橋坍塌事故屬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涉嫌犯罪人員時任內鄉縣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長樊占國,時任內鄉縣交通局主管副局長王天敏,原西峽縣交通局副局長李天增,原西峽縣公安局副科級干部李新澤等,事發后即被內鄉警方抓獲。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內鄉縣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樊占國、王天敏以玩忽職守罪向內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內鄉法院審理查明后,于近日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