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6日電 從現在起,上海市從事按摩服務工作的人員必須四證齊全,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員來滬從業按摩服務工作也必須辦理相關的四證,才能上崗。這是該市勞動保障局等部門為加強對按摩業管理所作出的新規定。
據新聞晨報報道,該規定指出,嚴禁無證人員從事按摩服務工作,對未取得上崗證的按摩服務人員,將責令其依法參加培訓,持證上崗。對今年7月1日前仍不參加上崗培訓,無證從事按摩工作的人員,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
按摩人員必備的四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初級以上(含初級)保健按摩師職業資格證書;
◆公安部門核發的上海市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培訓證書;
◆依法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加蓋衛生培訓考核合格章的健康合格證明;
◆凡在沐浴(足浴)服務場所從事按摩服務的人員,須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公安部門核發的治安培訓證書和衛生部門核發的健康證明到上海市沐浴行業協會辦理上崗證(胸卡)。
港澳臺、華僑、外籍按摩人員必備的四證:
◆就業證: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居留證或暫住證:出入境部門辦理
◆資格證書:憑就業證、居留證或暫住證到相關部門申辦
◆上崗證:憑就業證、居留證或暫住證到相關部門申辦(謝惠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