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十日在此間發表題為《西藏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白皮書,列舉四大舉措表明中國政府重視并加大西藏自然生態和環境的研究和保護工作。
舉措之一是設立專門機構。一九七五年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立,一九八三年正式成立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此后,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不斷完善,西藏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逐步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舉措之二是加大對青藏高原的全面科學考察活動。中國科學院制定了《青藏高原一九七三——一九八0年綜合科學考察規劃》,于一九七二年在蘭州首次召開了“珠穆朗瑪峰地區科學考察學術研討會”,其后,有關青藏高原自然生態環境的各類綜合性、專題性學術會議不斷召開。一大批學術成果相繼問世,僅一套《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叢書》就達三十一部四十二冊,約一千七百萬字。這些科研成果,為西藏在經濟建設和發展中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不斷改善人類生存環境提供了科學依據。
舉措之三是建立和完善西藏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法規。一九八二年到一九九四年的十三年間,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門頒布實施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類地方性法規、政府規范性文件、部門規章等共計三十余件,形成了比較系統的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體系。從內容上看,既有涉及生態與環境保護的綜合性法規,也有涉及生態與環境保護各個領域的專項法規,基本上涵蓋了生態與環境保護的各個領域,做到了有法可依。
舉措之四是加強科學規劃。國務院將青藏高原凍融區作為全國八大生態建設區之一,進行專門規劃。中央政府于二00一年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進一步加大了對西藏生態建設投資力度,西藏從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明確把發展旅游、綠色農業等作為推動地區經濟增長的支柱產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