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4日電 因涉嫌偽造合同讓人拍攝著名影星金喜善裸照而被起訴的韓國金英社老板樸某,13日在漢城地區法院刑事抗訴7部的上訴審理中,被宣告無罪。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審判部在判決書中披露,“關于裸體寫真集事件,樸某當時跟全權代理金喜善的經紀人李某簽訂了拍攝合同,與金喜善是否知道合同內容無關,不能看作偽造個人文件”。
金喜善2000年曾去非洲拍攝大批裸照,回國后,金喜善強調疑遭經理人及攝影師欺騙簽下合約,她向漢城法院入稟提出控告,并申請禁制令阻止出版商發行她的寫真集。樸某涉嫌偽造合同書,被不拘留起訴,在一審中被處以罰款1000萬韓元緩期執行的處罰。
去年12月,經法院調解,金喜善退還出版公司金英社的1億韓元簽約金,而出版社停止出版、發行影集。金喜善的裸照影集成為永不公開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