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電(記者張朔)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收到的全部一千零五十件代表議案中,近三分之二要求制定、修改法律或完善有關法律制度。
本次人代會最后一次主席團會議今天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副秘書長何椿霖在會上作關于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報告顯示,在代表提出的議案中,代表團提出的有十九件,三十名以上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一千零三十一件。
全國人大代表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向大會提出屬于全國人大職權范圍的議案,是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形式。
此次提出的議案內容十分廣泛。其中,很多涉及“三農”問題,包括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和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農業(yè)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農業(yè)產業(yè)化經營等。
不少代表在議案中要求,深化國企改革,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fā)展;發(fā)展高新技術產業(yè),走新型工業(yè)化道路;增加就業(yè)崗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強社會誠信建設。
提高行政執(zhí)法水平、推進司法改革,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wěn)定等,也是代表們普遍關注的問題。
何椿霖說,大會秘書處建議,將議案中的三百三十八件交由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其中,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議案最多。其余七百多件,轉為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并負責答復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