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如果您在為孩子辦理小學或初中入學報名手續時,有人向您收取報名費,您可直接拒絕。按市教委最新規定,今年各中小學校均不得收取入學報名費。
記者昨天從市教委出臺的《關于做好2003年小學、初中入學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除傳統項目學校對特長生進行文體特長測試,特色學校進行單項測試,社會力量辦學校及辦學體制改革試點校按規定對入學者進行測試,可向參加測試的學生收取一定費用外,其它學校均不得進行或變相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書面考試和檢測,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入學測驗費用。
此外,十個遠郊區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交雜費;城八區低保戶的學生免交雜費,其他小學初中新生報到時,按規定應繳納一學期的雜費(辦學體制改革試點校可按物價管理部門的批準,收取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學雜費;社會力量辦學校可按規定收取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學雜費)(張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