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公布,華夏證券、國信證券、湘財證券、申銀萬國等74家券商已領取經營外匯業務的許可證。根據不同的業務范圍,這些公司可分別從事發行或代理發行外幣有價證券,買賣或代理買賣外幣有價證券,外匯同業拆借,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等項業務。
外匯局公布的“具有經營外匯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名單”顯示,不同證券公司從事外匯業務的范圍有所區別,如華夏證券等公司可從事的外匯業務包括三個方面:發行或代理發行外幣有價證券、買賣或代理買賣外幣有價證券、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申銀萬國證券公司除可從事上述業務外,還能進行外匯同業拆借;銀河證券還能從事外匯擔保;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可以從事的外匯業務最多,包括:承銷人民幣特種股票、境外股票和境外政府債券,買賣或代理買賣人民幣特種股票、境外股票和境外政府債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外匯同業拆借,境外企業、境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資產管理,資信調查、咨詢和見證業務6項;健橋證券等一些公司可經營外幣有價證券經紀業務和外幣有價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等。
從時間期限看,這批證券公司從事外匯經營業務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最長至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