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刊發該刊記者徐壽松撰寫的文章《上海的探索:國資退而不“損”》,就國有資產如何逐步實現從一般性競爭領域有序退出和收縮,這一目前國資管理體制改革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報道了上海的成功經驗。現將全文刊載如下:
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要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完善結合起來,要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這個原則需堅定不移。國有資產的有進有退,應堅持十六大提出的“改革必須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不能片面追求“進”或“退”,更不能把誰進誰退對立起來。今天,本刊編發來自上海的籌劃上千億元國有資產在未來5年內退出一般性競爭領域的文章。從上海的思考和探索中可以看出,國有資產要從一般性競爭領域平穩有序“身退”,需要“三思而后行”、“謀定而后動”,既不能人為地“刮風”,也不能簡單地用“一刀切”的辦法,確定退出方式和退出程度。
上,F有國有資產5700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達4000億元。這些經營性資產有一半處在競爭性領域。目前,上海正考慮在未來5年內完成國資從一般性競爭領域退出,退出的重點區域不僅包括中小企業,還涉及到70家市管企業和40家國資授權經營公司。
在2003年的上海人代會上,上海市政府已明確未來5年工作重點之一是推進國資轉向先導性、基礎性、公益性領域,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在此聚集。上海市政府特聘決策咨詢研究專家楊建文說,在降低國資比重的同時,上海力爭5年內實現把80%的地方國資集中于三種行業——國家安全、資源壟斷、公共產品和兩類企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
熱點——如何“退有序、進有為”
上海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陳步林說,上海國資的進退始終與經濟結構的調整保持一致,進要有為、退要有序。上海將經濟結構調整與控股公司的改革相結合,將國資進退與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相聯系。
以國資比例在三成以上的工業系統為例,2O03年將推動資產大重組、國資大流動、結構大調整,縱向收縮國資運行的層級,橫向收縮國資管理的跨度,點上收縮國有股權比重。通過扶持部分有條件的控股公司轉型為無行業色彩、以資本運作為主的投資公司,完成100家左右二級公司實體化和投資主體多元化改造,實現1000家企業經營者持股改革,并對10000家三級及三級以下小企業進行清理性改制和多元化改造,以實現大中型企業適度控股、有效減持,小企業基本退出的目標。為此,上海工業系統2003年計劃資本運作200億元,具體是改制出售、上市公司重組、破產關閉核銷壞賬、核銷不實資產各50億元左右。
上海市金融工委楊咸月博士后評點:上海10年來的經濟發展為國資改革奠定了基礎,同時新一輪經濟增長迫切需要挖掘國有資產的潛力。上海國資占整個社會資產3成以上,比重很大;但年收益率只有4.5%,低于混合所有制企業8%的資產收益率和5.18%的銀行貸款利率。因此,國資增長潛力大,迫切性也很強。
焦點——如何平穩“身退”
如何保證上千億元的國有資產規范、有序地從競爭性領域平穩退出,不致流失?陳步林說,9年來上海在國資管理方面之所以相對領先,關鍵在走好“四道程序”,把握“三個抓手”,看緊“兩個場所”,用好“一個模式”。他指出,上海實現國資平穩“身退”的對策是著重把握好上述環節,同時將國有資產逐步向基礎性、公益性和先導性產業領域集中。
所謂“四道程序”,即國資退出首先要進行評估、審計;其次,退出要進行公示、公開;第三,對買方要進行一定的資質審查,看有無購買實力;第四,要讓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國資退出工作,發揮其服務、監督功能。程序到位是國資安全進退的前提。
“三個抓手”為:一是適時擴大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等領域的對內對外開放,引進各類社會資本,支持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的發展。二是充分發揮投資管理型公司的作用,加快推進國資管理從企業管理向股權管理轉變,為推進國資有序流動創造有利條件。三是通過優化殼資源配置和重組上市公司資產,發揮上市公司在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中的重要載體作用。
“兩個場所”是指上海產權交易所和上海技術產權交易所。上海規定,公有資產的交易必須到產交所去交割。2002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為國有獨資企業實現“有進有退”的產權交易合計894宗,交易金額達266.78億元。公開性使得產權交易所為企業改革、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提供了一個相對“陽光”的交易平臺。
“一個模式”即通過股份多元化逐漸退出,先變國有獨資為國有控股,再漸漸減少國有股份,直至可以不控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一步到位,實現國資經營公司對下屬企業由原先的經營性管理轉變為股權管理。股份多元化與直接賣企業不同,具有過渡平穩的優點,既有利于國資管理部門實現從管企業到管股份的轉型,又有利于實現企業所有制格局的調整,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
楊咸月博士后評點:國有資本采取何種方式退出,退出到什么程度與國企所有權的控制結構密切相關。對一般性的國企可通過增量資本股份化盤活存量、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形式,實現控制權的調整。對已經改組成控股上市公司的國企,可通過吸納社會資本或減持國有股形式,實現控制權的調整;對一些自然壟斷行業、支柱行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可考慮采取金字塔式、交叉持股的形式;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則可采取國有獨資的形式。
難點——如何繞開退出中的陷阱
記者了解到,許多國企老總和國資管理部門均認為,國資退出過程中存在各種陷阱。他們對此有所擔憂,也在尋求相應的對策。
陷阱之一:“定價”中流失國資。國有股出讓如何定價?目前大多由轉讓雙方在不低于凈資產的前提下協議定價,并非是由完全競爭下的市場來定價。事實上,由于在會計處理過程中采用歷史成本、會計估計等方法,導致審計的凈資產往往并非是公司價值的真正體現。最重要的是轉讓對象的選擇也不能做到市場化,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排除人為影響會計報表和評估價值、內部定價等行為的發生。記者從上海市檢察院了解到,在國企、國資改制中,以貪污罪立案的并不多,大量的國有資產不是通過貪污而是通過定價環節“巧妙”地隱性流失了,想立案也立不了。
陷阱之二:國有股轉讓后的資產被掏空。國有資產不再有控股權后,企業的“新主人”會不會重演上一輪中小企業民營化過程中的把戲:向銀行抵押貸款后再掏空原有企業。要防止國有股、法人股成為民營資本的最后一道“財富晚餐”,就得盡快出臺民營資本收購國企的相關法規,對收購的后續工作進行跟蹤、監督。
陷阱之三:利益平衡不當會激起職工對立情緒。記者在采訪中感到,不少職工對國資退出心存畏懼。他們擔心自己轉制前被“過戶”到變更的企業,但國資退出后,他們很可能就會被企業的“新主人”以各種名義裁掉。對他們的利益如安置不妥,很可能會影響穩定。
楊咸月博士后評點:上海輕工控股集團探索出一個“權宜之計”,即在轉讓股份前,讓企業的經營者群體持股,保證保留的國有股加上經營者群體持股的比例大于改制后民營資本持股的比例。這樣,在改制后的一段時間內,國有資本與經營者群體聯手即能保證國資在放棄控股權后的產業方向和經營團隊的穩定。但這畢竟是過渡性措施,根本上還需要制度防范和政策規定。譬如國有資產交易的所有信息應向社會披露,讓代表職工利益的工會知情,并公開交易。出售國有資產的收益應全部進入社會保障資金體系,亦須公開。這或許可以防范國資流失,平穩職工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