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中國婦女報報道,日前,記者從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了解到,自該基金會公布今年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高考可獲加分后,到目前為止,經審查合格今年有17位考生可獲加分,其中14位考生是省、市見義勇為者的子女,另一位考生名叫林年祥,1999年因勇救落水兒童,獲得“福州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3月4日,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出《關于做好“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參加高考享受照顧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從今年起,獲得福建省省級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在高考時享受加20分的照顧,獲得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在高考時享受加10分的照顧。這一政策出臺后,省、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咨詢電話不斷,許多人來電詢問,自己當年曾經“做好事不留名”,如今為了兒女前程是否可以補報?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福建省這幾年出臺的諸多鼓勵見義勇為的措施中,受到這么大的社會關注還是第一次。
據了解,福建省獲得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近2000人,今年高考報名截止到4月5日,從報名情況看,今年福建省全省有17人受惠這項政策。加分政策從今年開始實行,是不是鼓勵中小學生見義勇為?基金會秘書長李建生表示,基金會并不是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未成年人還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見義勇為的后果很可能是“雞蛋碰石頭”,但是對作出了見義勇為行為的未成年人一定要給予表彰。福建師范大學經法院陳桂蓉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見義勇為精神在社會上還不夠盛行,恐怕不能全歸之為社會道德風尚失范,國家和社會應該謀求建立各種補償、保障機制鼓勵見義勇為。她認為這是一項好政策,應該在全國推廣。
基金會的一位工作人員則向記者表示,見義勇為是一種“助人為樂”和“舍己為人”的精神,如果純粹靠物質利益激發,就會變成“見利勇為”。但是我國現在的見義勇為還正處在發動群眾階段,除精神鼓勵以外,物質鼓勵和社會機制等方面都應該跟上去,以更好地在全社會推廣這樣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