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的特大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譚和平、劉小平、蔣彥彬、梁非洲、潘存輝5人無期徒刑;判處張良平死刑;判處李志文、梁震2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該案其他49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被告人譚和平系湖南省漣源市人,捕前系漣源市農村信用聯社副主任。1997年譚和平先后籠絡并控制了以譚小星為頭目和以劉小平、潘存輝為頭目的兩個惡勢力團伙,形成一個規模較大的犯罪集團,譚和平、劉小平為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并與漣源城區以張良平為首的另一個犯罪集團,形成一個組織結構嚴密、人數眾多、骨干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以來,以被告人譚和平、張良平、劉小平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漣源市城區及周邊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該犯罪團伙共故意傷害、聚眾斗毆9次,致重傷6人,輕傷13人;其中,張良平、李志文、梁震等人因故意傷害致死1人;非法制造、買賣、儲存槍支14支,子彈128發;妨害公務兩次;窩藏3次;敲詐勒索8次,勒索金額105700元;非法拘禁2次;尋釁滋事34次。另外,該犯罪團伙還大肆進行違法發放貸款、強迫交易、行賄等犯罪活動。
該案是目前湖南省破獲的最大涉黑案件。(王曉飛 曹陸軍 曹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