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 廣州中院昨天(11日)下午對“廣州黑社會第一案”——周廣龍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一審宣判。據《信息時報》報道,6名受害人共獲賠778936元人民幣。
據悉,該案一審開庭審理時,只有兩名受害人向法庭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其余受害人懼怕周廣龍團伙的淫威,不敢向其索賠,直到刑事部分開庭審理并經新聞媒體大量報道后,其他5名受害人才向法庭遞交民事索賠訴狀,法庭審理后認為其中一人已經獲得賠償并超過訴訟時效,依法判決周廣龍團伙向其中6名受害人進行賠償。
報道介紹了四位受害人的情況。
受害人:侯廣立
傷情:多處骨折肝破裂(重傷)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9月8日中午,周廣龍為壟斷貨運市場,糾合同案人周廣勝(在逃)等到廣州火車站東廣場對深圳安華惠陽投資公司(下稱安華公司)員工侯廣立等進行毆打,致使侯廣立頭部受傷,肋骨多發性骨折、右股骨骨折、肺挫傷,血胸、肝破裂(經法醫鑒定屬重傷)。被害人侯廣立受傷后,經兩次手術、大半年治療才逐漸恢復。
受害人:柳銀明
傷情:粉碎性骨折(九級傷殘)
1997年11月30日晚上,周廣龍組織安排吳偉東、鐵維鵬、張金明事先到廣州市黃石路一食品廠內埋伏,吩咐吳偉東打斷柳銀明的腿,鐵維鵬、張金明在旁協助。當晚,周廣龍將柳銀明誘騙至食品廠內,并將柳銀明帶到吳偉東、鐵維鵬、張金明事先埋伏的辦公室內,然后吳偉東持鐵棍猛打柳銀明的雙腿等部位,致使柳銀明右脛骨內踝骨折、右脛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雙側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右手掌掌骨骨折(經法醫鑒定屬重傷、九級傷殘)。柳銀明被打后,不得不退出了其原來所從事的貨運經營業務。
受害人:沈愛英
傷情:腹部重傷(十級傷殘)
1998年3月10日晚上,周廣龍雇請“東東”等二人到廣州火車站第一站臺行包交換處,持刀捅傷正在站臺上卸貨的沈愛英(女)的右下腹,致使沈愛英腹部壁裂、橫結腸貫通傷、腸系膜破裂、腹腔出血(經法醫鑒定屬重傷,十級傷殘)。沈愛英受傷后,經兩次住院治療仍未痊愈,尚需進行下一步手術。她描述受傷后慘狀是“生不如死”。
受害人:胡桂花
傷情:脛骨骨折(輕傷)
2000年1月15日下午,在周廣龍的安排下,張春秋等竄到廣州市機場路安程公司,以商談合作經營事由為由叫人邀約胡桂花當晚到安程公司。同時,周廣龍指使杜文軒、阿成(均另案處理)事先埋伏在安程公司樓下準備毆打胡桂花,指使吳偉東在附近觀察有無警察巡邏經過,安排張貴啟、史少平、鐵維鵬等人到現場望風并接應打人后的杜文軒、阿成逃跑。當晚7時許,當被害人胡桂花依約到達安程公司附近時,事先埋伏在該處的杜文軒、阿成即持鐵棍毆打胡桂花雙腿,致使胡雙脛骨開放性骨折(經法醫鑒定屬輕傷)。(記者吳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