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8日電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8日發布2003年第一號公告。公告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職責。
公告說,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國務院決定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使原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的監督管理職權的決定》,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公告主要內容摘編如下:
一、銀監會的主要職責
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范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銀監會部門設置及主要業務部門職責
(一)銀監會設15個部門:辦公廳、政策法規部(研究局)、銀行監管一部、銀行監管二部、銀行監管三部、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統計部、財務會計部、國際部、監察部、人事部、宣傳工作部、群眾工作部、監事會工作部。
(二)主要業務部門監管對象劃分:
銀行監管一部:承辦對國有商業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等的監管工作;
銀行監管二部:承辦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
銀行監管三部:承辦對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機構以及外資銀行等的監管工作;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承辦對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期貨和保險類除外)的監管工作;
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承辦對農村和城市存款類合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
三、銀監會辦公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成方街甲33號(郵政編碼:100800);
北京市東城區工人體育場西路1號(郵政編碼:100027郵政信箱:北京市4738信箱)。
銀行監管一部、銀行監管二部、銀行監管三部、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均在西城區成方街甲33號辦公。
四、銀監會聯系電話
辦公廳66194560 66051834(傳真)
北京市西城區成方街甲33號
65512882(日) 65517671(夜)
65517664(傳真)
北京市東城區工人體育場西路1號
銀行監管一部66195220 66016489(傳真)
銀行監管二部66195207 66012735(傳真)
銀行監管三部66195257 66051747(傳真)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66194941 66012766(傳真)
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66194216 66016676(傳真)
公告稱,銀監會在各地的派出機構正在籌建之中,其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另行公布。
銀監會正式履責 劉明康主席披露組建三原則
2003年04月28日17:31
中新網4月28日電中國銀監會今天掛牌后已發布2003年第一號公告正式履行職責。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指出,中國銀監會的建立,標志著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步伐進一步加快,標志著中國金融監管業的體制、機制向著市場化和國際化方向又邁出了新的一步。
劉明康說,中國銀監會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中國銀監會已正式履行職責。
據介紹,中國銀監會的組建工作正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穩健有序地進行。中國銀監會的組建工作主要涉及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職能的劃轉和原中央金融工委有關職能的整合。組建的基本原則有3條:一是人隨業務走,有關監管機構和人員原則上整體劃轉;二是先定方案后定人,一級負責一級,自上而下,上下聯動,統一部署,抓緊進行;三是邊組建,邊工作,保證組建期間監管工作的正常進行。
劉明康表示,中國銀監會目前與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在各方面配合得很好。
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目前中國銀監會在兩地辦公。但我們將采取有效措施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克服兩地辦公帶來的困難,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并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劉明康認為,中國銀行業的監管工作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基礎并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
“銀監會”悄然掛牌 將履行原央行監管職責
2003年04月28日14:07
中新網4月2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26號審議通過了有關議案,決定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使原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監督管理職權。就在今天早上,銀監會已經悄悄地掛牌成立了。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即將設立的銀監會人員編制為400人,包括原中央金融工委的120人,原中國人民銀行5個司的200人。中國人民銀行原來的銀行監管一司、二司、非銀司、合作司和銀行管理司進行了重新整合。整合后的新部門分別是監管一部負責國有商業銀行,監管二部負責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三部負責外資和政策性銀行,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和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負責信托公司、租賃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
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銀監會履行原央行監管職責
2003年04月26日18:23
中新網北京4月26日電 今天閉幕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原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監督管理職責的決定》。
以下是決定全文: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使原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的監督管理職權的議案》。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為了使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特作如下決定:
一、由國務院依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原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審批、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等的職責及相關職責。
二、由國務院抓緊提出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議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