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二日電(記者王永志)中國國家統計局近日頒布了新制訂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并將從今年的統計年報開始按新的劃分方法進行有關統計。
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就此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新的規定主要變化為農、林、牧、漁服務業從原第三產業劃歸了第一產業,以及不再對第三產業劃分層次兩個方面。
中國對三次產業的劃分始于一九八五年。是年國家統計局向國務院提出了《關于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報告中首次規定了中國三次產業的劃分范圍。此次劃分規定是在二00二年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02)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的。
該規定劃分的三次產業的范圍是:第一產業包括農、林、牧、漁業。有關人士解釋,農、林、牧、漁服務活動是與農業生產密不可分的連續性生產活動,而且很多活動是由農民自行完成的。這樣調整,有利于國際比較。
第二產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第三產業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具體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等。
在新的劃分規定中,取消了一九八五年劃分辦法中對第三產業四個層次的劃分,即取消了流通部門、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四個層次的劃分。
李德水就實施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答記者問
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近日就貫徹實施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問:我國統計上是從什么時候開始劃分三次產業的?
李德水答:我國對三次產業的劃分始于1985年。當時為了適應建立國民生產總值統計的需要,國家統計局向國務院提出了《關于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報告中首次規定了我國三次產業的劃分范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統計局的報告(國辦發[1985]029號)。該報告中提出的我國三次產業劃分的方法一直延續使用至今。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國民經濟行業變化較大。為了及時準確地反映我國三次產業的發展狀況,同時更好地進行國際比較,我們在2002年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對原三次產業的劃分范圍進行了調整,制定了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問:新規定是如何劃分三次產業的?
答:在新制定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中,三次產業劃分的具體范圍是:第一產業包括農、林、牧、漁業;第二產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第三產業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具體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等。
問:新規定與原劃分方法相比較有哪些變化?
答:主要變化有兩個方面:
第一,根據經濟活動性質,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將農、林、牧、漁服務業從原第三產業劃歸了第一產業。
第二,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不再對第三產業劃分層次。1985年的劃分辦法中規定,第三產業分為流通部門和服務部門兩大部分,具體又劃分為流通部門、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四個層次。之所以取消層次劃分,首先是由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原劃分方法中第三產業四個層次之間的界限已不很清晰;其次是《三次產業劃分規定》是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國家標準為基礎制定的,行業分類的劃分層次非常明確,完全能夠滿足三次產業統計的需要;社會各界也認為繼續劃分四個層次必要性不大。
此外,由于新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本身的變動,使得第一產業與第二產業,或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之間也有一些調整。如原三次產業劃分中將“木材及竹材采運業”劃為第二產業,由于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已將其劃入林業,因此在新的三次產業劃分中,“木材及竹材采運業”從第二產業調入第一產業。
問:您能否談談為什么要將農、林、牧、漁服務業從原第三產業劃歸第一產業?
答:所謂農、林、牧、漁服務活動是指圍繞農、林、牧、漁業產前產后的相關服務活動,它是農、林、牧、漁業生產活動中不可或缺的支持性活動,例如灌溉、打藥等防治病蟲、鼠害的服務活動,外租機耕、機器收割等,是與農業生產密不可分的連續性生產活動,而且很多活動是由農民自行完成的。
另外,國際組織和多數國家一般都沒有將農、林、牧、漁服務活動分離出來劃入第三產業,而是將其隨農、林、牧、漁業一同歸入了第一產業。這樣調整,也有利于國際比較。
問:國際上對三次產業的劃分有統一標準嗎?
答:據了解,目前國際上對三次產業的劃分沒有統一的標準。但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劃分的三次產業范圍大體是一致的。即將農、林、牧、漁業劃為第一產業;將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以及建筑業劃為第二產業;將其他行業劃為了第三產業。國家統計局制定《三次產業劃分規定》時,查閱了大量有關資料,并參照了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的作法,對我國的原劃分方法作了修訂。
雖然多數國家劃分的三次產業范圍大體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國家的劃分與其他國家存在差異,如日本就將采礦業劃入第一產業。因此,在進行國際比較時應該注意范圍上的差別。
問: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將從什么時候實施?
答: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具體來說,國家統計局將從今年的統計年報開始采用新的劃分方法進行有關統計,同時今后對第三產業的調查也將按新的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