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五日電題:中國國有資產改革進入新階段
中新社記者阮煜琳
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國企運營效益低下等傳統國有產權制度下的弊病一直困擾著中國的國有企業。隨著國資委這個全新而龐大的機構誕生,以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公布實施,有關權威人士預言,中國國有資產體制改革進入了新的階段。
三月十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四月六日,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界關注中正式掛牌;五月十三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至此,國有資產有了新的管理者,被稱為“超級股東”的國資委將作為一百九十六家企業的出資人,行使產權職能。
此間專家認為,國資委的主要任務就是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只有股東追求資產回報最大化的性質,才能結束原來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有人拿好處卻沒人擔責任的局面。一個經政府授權,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將使國有資產有了責、權明確的管理者和責任人,過去受詬病的國有資產所有者缺位的狀況,有了改變的條件和希望。
中國的國企改革幾乎與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同步,經歷了企業擴權、利潤留成、企業經營責任承包制、現代企業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二十多年來,國有資產總量在增長,但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至今仍陷于長期虧損的狀態。有關權威專家指出,改革二十多年來始終困擾政府與企業而至今沒有解決的問題,就是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政府對國有企業始終在“是實行國家所有權委托代理,還是政府直接干預”中徘徊。
因此,解除困擾國有企業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等一系列問題,必須首先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按照政資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運營、監督體系和機制。
國資委作為管資產、管人、管事相結合的一個國有資產管理的新體制,國資委與企業的關系,是出資人與所出資企業的關系,是出資人所有權與企業法人財產權的關系。該委主任李榮融說,國資委與所出資企業的關系,最根本的是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依據《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承擔相應的法定義務和法律責任,不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據統計,到二OO二年底,中國國有企業的總量為十七萬四千個,國有與國有控股的工業企業十四萬兩千七百個。目前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一百九十六家,到二OO二年底擁有資產總額六點九萬億元人民幣,所有者權益二點五萬億元。
監管著十萬億元國有資產的國資委的成立是否能解決國有資產管理的所有問題?如何分享投資收益?管理者的選擇依據是什么?一系列備受各界關注的問題不會因國資委的成立而頃刻化解。但國資委最高官員李榮融表示,從本屆政府開始,從組織機構上把公共管理社會的職能與所有者的職能開始分離。這對于進一步加快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這位原國家經貿委主任堅定表示,成立國資委,把國有企業改革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加快國有經濟的調整。在中國這個世界上擁有如此眾多國有企業的國家,努力建設三十到五十個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