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7日電 歐盟制憲委員會26日發表了規劃歐盟未來的歐盟憲法草案。草案提議歐盟設立選舉產生的常設主席、外交部長,支持統一的外交政策等。
歐盟成員國政府將在今后幾個月內對草案進行研究,以便達成最終協議。
公布的草案指出,歐盟應該具有“法律個性”,草案建議歐盟在勞工、社會政策等方面采用具有法律意義的權利憲章。
草案還為明年10個新成員國加盟后歐盟的運作指明了方向。
布萊爾在和歐盟制憲委員會主席、法國前總統德斯坦會晤后雙方達成協議,從草案刪除“歐洲聯邦”一詞。同時,草案也不使用“歐洲合眾國”的說法。
根據公布的憲法草案,歐盟主席將由現任或前任成員國首相(或者總理)之中、經過各成員國領導人投票選舉產生,任期至少兩年半。
外交部長一職也由各成員國領導人選舉產生,對外推廣歐盟統一的外交政策,同時也負責歐盟的防御和安全事務政策。
歐盟憲法草案是在過去15個月內由歐盟制憲委員會起草的,委員會105名成員包括成員國政府部長、歐洲議會議員、成員國議員等。
制憲委員會將就憲法草案繼續進行辯論,歐盟成員國領導人6月在希臘召開峰會期間也將就此展開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