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5日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日前在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講話稱,該部將與教育、人事、公安等部門加強配合,共同努力,從五個方面入手,切實做好今年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一、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全國就業的整體規劃,在宏觀調控和增加就業崗位方面進行統籌安排,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造良好的環境。
要按照中央12號文件和國辦《通知》精神,將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納入當地就業的總體規劃,在分析就業形勢,制定就業計劃時,通盤考慮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在廣開就業門路,增加就業崗位的工作中,相應推進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職業崗位;結合再就業扶持政策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統籌安排好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和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要加強對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和各類欺詐行為,防止招聘中的各種歧視,保障包括高校畢業生在內的全體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要全面推行技術性職業工種的就業準入制度,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創造市場就業公平競爭和擇優錄用的良好環境。
二、積極組織實施“高職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為其自主就業創造條件,做好準備。
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是幫助高職畢業生提高市場就業能力的重要途徑之一。今年6月至9月,勞動保障部和教育部、人事部將共同實施“高職院校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按照“瞄準市場需求、提升職業能力、轉換擇業觀念、加強就業服務”的要求,集中職業技能培訓優質資源,強化職業資格培訓,為高職院校畢業生實現就業創造條件。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與教育部門及時協調,充分發揮勞動保障部門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和就業服務等項職能,搞好組織實施工作。一是瞄準市場需求,強化能力培訓。要動員高級技工學校、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與高職學校相互配合,把尚未就業的高職畢業生組織到職業培訓中去。要根據就業的需要,確定強化培訓的專業課程和實習項目。二是做好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各地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提前介入,跟蹤服務,為參加培訓工程的結業生提供考核鑒定服務。勞動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也將于8月份為高職畢業生組織幾個新職業的專場統一鑒定。對考核鑒定的合格者,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在此類鑒定工作中,勞動保障部門要適當減免鑒定費用,所需成本費用可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補貼。三是加強培訓后的就業服務。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通過廣泛收集和集中提供一批就業崗位信息和組織專場洽談會,為參加培訓工程的人員,提供就業機會。
三、開展多種形式創業培訓,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鋪平道路。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可以激發他們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開拓出更新更廣的就業領域。我部將以國際勞工組織創業培訓課程為基礎,組織專家專門設計針對大學生特點的創業培訓遠程課程;集中開發創業項目庫,搜集一批創業信息,主動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幫助。同時,各大城市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總結近年來開展創業培訓工作的經驗,積極組織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創業培訓,并與開業指導、咨詢服務、后續扶持有機結合起來。同時,制定和實施靈活就業的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障政策,保護靈活就業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信息服務,為高校畢業生擇業提供更多幫助。
及時準確地提供就業信息,幫助掌握成功求職的方法,是大學畢業生參與市場競爭就業的重要條件。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為他們提供勞動力市場職業供求和工資指導價位的分析信息,要配合高校加強對畢業生的職業指導,使他們了解就業形勢和就業政策,掌握擇業方法和求職技巧。要免費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以及檔案管理等“一條龍”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專門的場所或窗口,提供專項服務。要下大功夫收集一批適合的職業崗位需求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和途徑供高校畢業生選擇,促成用人單位與他們洽談面試。各地勞動力市場網站要開設專門欄目,與當地教育部門、各高校就業網站鏈接,積極開展網上招聘活動。
五、加強失業登記和組織管理,對未就業和生活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在失業、求職期間給予生活和就業方面的幫助。
要進一步完善失業登記制度,對畢業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崗位并有就業要求的高校畢業生,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組織進行失業登記,納入城鎮就業的統籌管理。各地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作用,掌握每一位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意愿、知識技能和家庭生活狀況,有針對性地提供各種免費就業服務,對其中生活困難的,給予切實的幫助。要積極組織他們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公益性活動,或組織到用人單位進行一段時期的見習,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報酬支付的具體辦法。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立專門窗口,為從事個體經營和自由職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社會保險繳費和接續等服務,解除他們自主就業的后顧之憂。
張小建副部長最后表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按照國辦《通知》要求和這次會議的部署,認真地切實地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