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臺北“地檢署”5日密集提訊劉泰英后,連夜匯整撰寫起訴書。喧騰一時的新瑞都弊案,檢方即將偵結起訴,并對劉泰英求處重刑。
據透露,檢方認定劉泰英涉嫌長期利用“中華開發董事長”、國民黨“投管會主委”職務,涉入“中廣”、“展云”等10余起弊案收受不法傭金,涉及業務侵占、背信、偽造文書、違反證券交易、商業會計、公司、洗錢防制相關規定等罪嫌。檢方認為劉泰英牽涉多起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惡性重大,將向法院求處重刑。
被起訴的被告,可能包括劉泰英、“中華開發”副總經理施哲雄、前“立委”林明義、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胞弟蘇志仁等多人。
另據報道,新瑞都弊案再爆劉泰英涉及內線交易的“案外案”。檢調查出,劉泰英疑在1999年間,利用“中華開發”現金增資44億余元機會,指示親信以關系企業“昌泰”、“隆潤”投資、其子劉昭毅、開發員工與家屬為人頭戶,事先大買開發股票,事后再陸續出脫股票獲利超過5000萬元,并將獲利款項匯回劉泰英關系人帳戶,涉嫌內線交易及洗錢弊端。
檢調昨天提訊劉泰英時,劉泰英坦承“昌泰”及“隆潤”投資曾經買賣開發股票,但否認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