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昨天,因肖像被人用于治療皮膚病藥的廣告,知名影視演員蔣雯麗將湖南《法制月刊》雜志社和兩家山西廠家告上法庭,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北京晨報報道,今年年初,蔣雯麗發現湖南《法制月刊》一期雜志有整版的“七仙消銀丸”藥品和門診廣告居然利用了她的肖像。蔣雯麗委托律師調查發現:從2000年到2002年,山西臨猗銀屑病研究所和山西國際中西醫藥學會銀屑病治療中心連續在《法制月刊》封底利用蔣雯麗的肖像發布治療皮膚病藥品“七仙消銀丸”和門診平面廣告。
蔣雯麗說,三被告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今年3月,她的律師向三被告寄出律師函,未達成一致意見,遂起訴到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十萬元。(趙中鵬 肖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