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網6月6日電 據綿陽日報報道,2003年5月11日,四川北川縣公安局及林業局歷時9個月、行程10萬公里,聯手破獲了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7只金絲猴的“8·22”大案。
2002年8月20日,北川縣公安局獲悉,該縣桂溪鄉的母成兵、杜玉兵、成建華等人在北川、平武、江油一帶大肆收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大熊貓皮,并用車運往山東、河南一帶銷售。隨后,警方將3人帶回審查,成建華交代出當年6月曾向山東運輸過金絲猴。不久,母、杜二人交代了犯罪事實。根據口供,2002年8月警方抓獲了金絲猴販子張前榮、張元貴等人。
2002年10月17日,警方又派專案民警前往山東青島、煙臺、濟南等地調查涉案人員夏胖子、陳眼鏡的下落。經過大量排查,終于查清了夏胖子和陳眼鏡的下落,并于2002年11月在煙臺將二人抓獲歸案。經審訊,二人初步交代了2002年7~9月,非法從北川、平武收購販賣金絲猴7只,賣給了一個叫賀春生的湖北人。
據此,專案民警又于2002年12月到湖北、河南等地取證。2003年4月,干警們經多方排查終于了解到在山東泰安市虎山動物園有六七只金絲猴。在當地林業部門的配合下終于將虎山動物園負責人于觀印擋獲,并查獲活金絲猴1只,死猴1只。干警們一路追蹤,根據于觀印的口供,在南昌市某動物園找到了另外5只被非法販賣的金絲猴。
專案組歷時9個月,幾下山東、河南、湖北、江西、海南等省市,行程10萬余公里,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追繳金絲猴7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