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出臺新小時工工資標準補充說明,批準本市零售、餐飲、旅店、旅游、娛樂服務行業執行此規定時間延緩至10月1日。
據京華時報報道,這也是北京市此類企業獲準緩繳社會保險后勞動部門發布的又一項非典期間的救市措施。
此前,該局發布的相關通知規定從2003年7月1日起,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工資按小時計算,屆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工資每小時不得低于6元,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工作時,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于13.3元。(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