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日電(記者魏晞)記者今天從中國證監會了解到,中國證監會與瑞士聯邦銀行委員會簽署了《證券期貨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至此,瑞士聯邦銀行委員會成為與中國證監會簽署備忘錄的第二十二個境外證券(期貨)監管機構。
據了解,瑞士擁有發達的金融服務業,在國際金融市場具有重要的影響。瑞士是最早承認并與中國建交的西方國家之一。建交五十二年來,兩國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日益密切。
中國證監會稱,中瑞《證券期貨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簽署,將有利于中國證監會與瑞士聯邦銀行委員會的信息互換和跨境監管合作。同時,也有利于瑞士金融機構參與中國資本市場以及中國資本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交流與合作。
據了解,與境外監管機構的交流與合作一直是中國證監會近年工作重點之一。
自一九九二年十月成立至今,中國證監會已相繼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美國、新加坡、澳大利亞、英國、日本、馬來西亞、巴西、烏克蘭、法國、盧森堡、德國、意大利、埃及、韓國、羅馬尼亞、南非、荷蘭、比利時、加拿大、瑞士等國家(地區)的證券(期貨)監管機構簽署了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