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對從事跨區域連鎖經營的內外資企業,將統一由總機構在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企業所得稅。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根據新出臺的有關規定,對內資連鎖企業省內跨區域設立的直營門店,只要是由總部實行統一采購配送和統一經營的,將由總部向當地稅務部門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從事跨區域連鎖經營的外資企業,也由總機構在當地統一納稅,之后再由財政部門進行區域間的利潤返還。而此前,絕大多數連鎖企業分店都是在各地分別納稅。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長郭戈平介紹說:“多頭納稅帶來的成本(增加),使一個企業內部的資金不能有效地進行統一運作和管理,使企業的稅收和企業的利益不能在一個整體的范圍內進行調整和整體的反映。
連鎖經營和超市,被稱為是“現代流通革命”的兩大標志。目前中國的連鎖企業每年都在以50%的速度遞增。但納稅地點無法統一,已經成為連鎖企業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