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電(記者張朔)包括物權法、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在內的總共四十三件法律草案,被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00三年立法計劃,已進入準備階段的憲法修改因尚在中央修憲小組主持下具體運作,故暫未收入該計劃之中。
記者從今天上午這里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委員長會議上獲悉,本著“制定立法計劃應當是預期的、滾動的、指導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安排審議法律草案十三件,另有三十件法律草案將抓緊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再適時安排審議。
被標為“第一類”即“應當保證如期提請審議”的十三件法律草案主要有:旨在適應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需要的人民銀行法(修訂)和商業銀行法(修訂);旨在適應加入世貿組織需要及處理好證券發行、上市公司監管等一些現實問題的證券法(修訂);旨在履行中國對外承諾、進一步完善外貿制度、維護外貿秩序的對外貿易法(修訂);以及行政許可法、電子簽名法、郵政法等。
屬于“第二類”即“條件成熟時再適時安排審議”的三十件法律草案,有的已經著手起草,有的已經擬出初稿,有的正在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其中,全國人大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草案有七件,包括企業破產法、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法、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畜牧法、物權法和行政強制法。
國務院起草并提請審議有包括傳染病防治法(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公務員法(修訂)在內的十九件。這三部法律草案是增列進立法計劃之中的,其中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正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編纂,爭取年內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草并提請審議的檢察官等級條例,現已擬出初稿。由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并提請審議的有三件,包括法官等級條例、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以及有關民事強制執行方面的立法。其中,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草案已于去年十月由常委會決定終止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對草案進行修改后擬出了新的修改稿。
在這份立法計劃中,很多法律是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所必須的,如物權法、破產法、國防動員法、勞動合同法等,這些法律草案涉及問題復雜、難度較大,尚需有關部門加大力度、加強協調。
已經過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的監督法、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民法等三個法律草案,根據法律委員會建議,擬對前兩個草案作進一步調研論證再確定審議時間,民法草案則分編提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