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3日電 為規范監管行為,樹立和維護監管人員廉潔從業、公正執法的良好形象,日前,中國銀監會黨委向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提出“約法三章”,要求銀監會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在履行法定職責實施監管過程中,必須做到:
一、不得超越職權干預被監管單位授信(含貸款、擔保、承兌、貼現等)、資產處置、項目投資等業務活動。
二、不得違反規定插手被監管單位人事安排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招投標等事項。
三、不得接受被監管單位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旅游度假和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禮品等。
中國銀監會黨委提出,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在嚴格遵守上述“約法三章”的同時,在內部公務活動中還要做到:不準搞“公關”、不準請客送禮、不準違反規定搞迎送。
中國銀監會黨委要求各級領導成員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帶頭遵守“約法三章”,并表示,歡迎和認真接受社會各界和輿論的監督。
中國銀監會紀委、監察局還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做好對“約法三章”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