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要求各地加強城市低保金監管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張希敏)記者今天從中國民政部獲悉,該部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各地加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的監督管理。
通知說,從今年前五個月看,許多地方對低保金的補助水平明顯偏低,部分地區不按低保標準與低保對象的收入差額以及不按月發放等問題相當嚴重。其中最低的五個省是河南、山西、湖南、河北、海南。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對城市低保金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并要求各地民政部們對本地市、縣城市低保金發放情況進行一次清查,并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通知還要求,今后各省、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都要逐月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的低保人數、低保資金累計支出數、當月資金支出數和低保金月平均支出水平,并按月均支出水平對各市(縣)進行排序,以保障低保工作的公開、透明,隨時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強調,今后凡壓低水平發放和按低水平平均發放低保金的地方,一律視為克扣低保金;凡不能按月發放的地方將一律視為拖欠低保金。對于克扣、拖欠低保金的地方,一經發現,民政部將作出通報批評,并建議其上一級人民政府予以嚴肅處理。
中國各級民政部門將逐月公布低保金發放情況
中新網6月25日電 中國民政部24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加強對城市低保金發放情況的監督管理,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逐月公布低保金發放情況。
通知指出,最近,民政部通報了今年1-5月全國市(地)級以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發放情況,并決定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從6月起通報縣(區)級情況。從前5個月的低保金發放情況看,許多地方的補助水平明顯偏低,部分地區壓低水平發放、平均發放、不按月發放低保金等問題相當嚴重,群眾因不能及時足額領到低保金而上訪的現象屢有發生。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對低保金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通知要求,7月中旬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對本地各市、縣的城市低保金發放情況進行一次清查,并及時向政府作出匯報,根據本地情況研究采取相應的監督管理措施。平均補助水平明顯偏低的省份和平均補助水平明顯偏低的市(地)所在省份,要采取必要的督促檢查措施,對于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城市低保金地方,要盡快查明原因,在一個月內進行整改,并跟蹤督促落實。今后對于平均發放水平連續居于全國后10名的市(地)和縣(區),民政部將在通報時一并標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可參照這個辦法進行通報。同時,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聽取群眾反映,對通過信訪反映的低保問題,要認真登記,及時處理,不得推諉和敷衍了事。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逐月公布低保金發放情況。今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都要逐月向社會公布本地的低保人數、低保資金累計支出數、當月資金支出數和低保金月平均支出水平,并按月均支出水平對各市(地)進行排序,同時,對各市(地)逐月公布低保金發放情況提出明確要求,以保證低保制度的公開、透明,隨時接受社會監督。省級民政部門要每月公布本地所有市、縣的情況,并要求和指導市(地)級民政部門公布本地所有縣(區)和街道(鄉鎮)的情況,力爭使各級民政部門參照這種通報方式,一直公布到所有社區居委會(村)和低保對象家庭的情況。各省級民政部門每月通報的內容,要同時抄報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備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保證按月按標準發放低保金。通知說,各地民政部門要對經審核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一律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憑證發放低保金。要準確核實低保對象家庭的實際收入,嚴格按當地低保標準和低保家庭收入的差額發放低保金,嚴禁壓低水平發放和平均發放,絕不允許隨意克扣低保金。要一律實行低保金按月發放,堅決糾正每季度甚至每半年發放一次的不規范做法。今后,凡壓低水平發放和按低水平平均發放低保金的地方,一律視為克扣低保金;凡不能做到按月發放的地方,將一律視為拖欠低保金。對于克扣、拖欠低保金的地方,一經發現,民政部將通報批評,并建議其上一級人民政府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