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8日電 昨天,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對武當山遇真宮失火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陳逵文化武術影視學校教練周晉波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判處該校學生楊峽林有期徒刑4年6個月。據楚天都市報報道,宣判后,周、楊兩人均表示不服,當庭表示要上訴。
法院認為,楊峽林違規搭設照明線路及電燈,埋下隱患。周晉波疏忽大意,繼續使用違規線路和燈泡,導致火災發生。二被告人應當預見而未能預見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造成遇真宮失火。
今年1月19日晚,武當山發生火災,名噪千年的遇真宮主殿化為灰燼。此次火災發生后,湖北省有關方面迅速組織消防、刑偵、技術等50多名專家成立調查專班,深入細致調查后查明:1月19日晚,火勢由大殿東側的第一間廂房引起,于18時55分開始在廂房屋頂出現明火,19時30分左右,大殿東側開始坍塌,20時左右,大殿東側及廂房全部坍塌。
由于遇真宮大殿東側廂房原居住人員楊峽林搭設照明線路及燈具不規范,埋下事故隱患,現居住人員周晉波疏忽大意使用電燈不當,導致電燈烤燃他物而引發火災事故。該事故對國家財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犯罪嫌疑人楊峽林、周晉波涉嫌失火罪,當地公安局依法對二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