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據“中央社”的消息稱,發生于今年3月1日的阿里山小火車事件,導致多人死亡并多人受傷,引起各界關切。島內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代表34位傷者及8位罹難者的家屬共51人,向臺北“地院”遞狀,控告“農委會林務局”,要求高達新臺幣5億余元的損害賠償及懲罰性賠償金。
阿里山小火車事故發生在今年的3月1日,下午14時09分發生翻覆事故,而前往援救的一架消防直升機在返回途中亦發生意外迫降。
此次事故中,死亡人數共有17人、輕重受傷者有146人。據林務部門官員稱,出事時火車大約搭載150名乘客,并沒有超載。
事故發生在距離阿里山車站還有400多米處,據目擊者稱,事故可能是由于車速過快導致,當時小火車的第一節先撞上山壁,接著后面的車廂追撞上去,造成3節車廂脫軌,1節翻落山谷中。
據了解,火車事故是由于機車頭的剎車高壓空氣無法送到四列客車,客車均無剎車作用,加上下坡車速快導致翻覆。角旋塞未打開,承辦檢警質疑有嚴重人為疏失,與案情有關的包括司機蔡振森、助手劉柏岳、列車長蘇銀福和檢查員溫福銘等4人先后被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