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 今年下半年,中國民航將完成地區管理局機構改革,全面推開并基本完成省(區、市)民航機場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成機場公安體制改革和空警組建工作。
中國民航報報道說,民航總局于6月26日下午召開的民航改革專題電視電話會議明確了上述目標。
民航總局副局長高宏峰代表總局黨委對做好今年下半年民航體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關于地區管理局機構改革,高宏峰指出,目前,管理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總局黨委研究批準,各管理局的準備工作也已基本就緒,總局批復將于近日下發。考慮到管理局在8月份以后要集中精力進行省(區、市)民航機場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總局要求管理局機構改革工作加快進度,務必在8月中旬以前基本完成。為此,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突出重點,抓住職能轉變、定員定崗、人員分流、后勤服務機構改革四個關鍵環節。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明確工作步驟,建立改革工作責任制,確保改革目標的順利實現。
關于省(區、市)民航機場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高宏峰強調,這是今年民航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這項改革涉及面廣,影響深遠,社會廣泛關注。總局上報的《實施方案》對省(區、市)民航機場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具體內容和組織領導、實施步驟都作了明確規定,操作性比較強。各地區管理局和省(區、市)局、機場,要積極進行準備,待《實施方案》得到批準后,如期完成省(區、市)民航機場管理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因此,要統籌安排,周密組織。貫徹把握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航改革的各項方針、政策,公平公正地處理相關問題。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建立相互理解的融洽工作氣氛和密切的合作關系。保持穩定,搞好銜接。
關于機場公安機構改革,高宏峰說,去年,國務院領導批示同意了原國家計委就民航機場公安機構改革提出的意見,確定了機場公安機構隨機場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總局會同公安部起草了《民用機場公安機構改革方案》,已于近日上報國務院審批。《方案》規定,按照機場公安隨機場下放的原則,除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所屬機場的公安機構和西藏自治區內機場的公安機構及飛行學院所屬機場的公安機構外,現由民航總局、民航地區管理局、民航省(區、市)局管理的機場公安機構和民航省(區、市)局公安處隨同機場一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劃歸地方政府管理的機場公安機構,由地方政府公安機構直接領導,同時接受民航總局和地區管理局公安機構的行業指導、檢查、監督。待國務院批準《方案》后,總局將做具體安排。機場公安機構改革與機場管理體制改革同步進行。
關于空警隊伍組建工作,將分兩步走。第一步,從現有安全員中錄用的空警于10月1日正式上崗。第二步,從公安民警中選調的空警于年底正式上崗。
民航總局局長楊元元在講話中指出,切實加強對機場移交后的行業監管工作,確保機場的安全正常運行,各機場要自覺接受民航總局、地區管理局及監管辦的行業監管。積極穩妥推進民航各項改革,努力完成今年各項改革任務。他強調,要搞好工作銜接,切實保證飛行安全和空防安全,同時要高度重視穩定工作。
(記者任佶董義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