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七日電(記者 朱大強)“除惡要懲腐,反黑反腐必須同時進行。”在兩年來的“嚴打”整治斗爭中,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查辦充當黑惡勢力后臺和“保護傘”、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五百五十七人,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沈志成等一批藏在黑惡勢力背后的嚴重腐敗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
黑惡勢力團伙被摧毀,庇佑他們的“保護傘”被打掉,是“嚴打”整治斗爭取得顯著成效的重要標志。
腐敗是黑惡勢力滋生的溫床,權利的庇護是黑惡勢力膨脹的直接原因。震驚全國的腐敗大案——“慕馬案”就是司法機關在查處沈陽市以劉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中揭露出來的。
為遏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頻發,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兩年前,高檢院下發了在“嚴打”整治斗爭中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力度的通知,強調對充當黑惡勢力后臺和“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堅決一查到底,做到除惡務盡;同時,要依法查辦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揭露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
于是,一批隱藏在黑社會性質和惡勢力犯罪背后的“保護傘”隨即被挖了出來: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從公安部在該省掛牌督辦的十五件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挖出了“保護傘”案件,查辦涉案人員六十六人;山西省檢察機關也從公安部在該省掛牌督辦的八件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挖出了“保護傘”案件,查辦涉案人員二十五人……
高檢院人士指出,檢察長親抓辦案,直接組織協調,有力地促進了查辦黑惡勢力“保護傘”專項行動的開展。黑龍江省檢察院檢察長徐發在辦案的關鍵時刻親自指揮協調解決影響辦案的重大問題,保證了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的順利查辦;在查辦白山市“三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案件中,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索維東先后八次聽取案件匯報,組織、協調、指揮三級檢察院辦案。
針對黑惡勢力“保護傘”犯罪隱蔽詭秘、關系網復雜、發現難的特點,各地檢察機關充分運用以省級院為指導、以分州市院為主體、基層院為基礎的重大復雜案件偵查機制,普遍采用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上提一級辦理的方法,在下級院查辦工作遇到阻力時,上級院采取直接參辦、異地交辦等方法辦案。這一機制極大增強了案件查辦工作的抗干擾能力和突破能力,相繼突破了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在深挖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專項行動中,高檢院還加強了與公安部的協調配合。在公安部掛牌督辦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同時,高檢院掛牌督辦“保護傘”案件,兩部門相互策應,必要時組成聯合督辦組,及時沖破阻力,有力促進了“保護傘”案件的偵破。
兩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清除了國家機關內部的少數“害群之馬”,震懾了犯罪分子,使檢察機關在“嚴打”整治斗爭中的特殊作用得到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