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8日電 目前全國各地陸續進入主汛期,特別是6月下旬以來,淮河流域多次出現強降雨過程,干流全線水位快速上漲,防汛抗洪救災形勢嚴峻,多個行洪區已經啟用。那么,蓄滯洪區災民可以得到多少補償?
2000年5月27日,國務院發布了《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這一辦法規定,蓄滯洪區補償遵循三條原則:保障區內居民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恢復農業生產,與國家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
補償對象是蓄滯洪區內具有常住戶口的居民。區內居民除依照這一辦法獲得補償外,同時享受與其他洪水災區居民同樣的政府救助和社會捐助。
補償范圍包括農作物、專業養殖和經濟林水毀損失,住房水毀損失,無法轉移的家庭農機、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水毀損失。
補償標準如下:農作物、專業養殖和經濟林,分別按照蓄滯洪前三年平均年值的50%至70%、40%至50%、40%至50%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由蓄滯洪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蓄滯洪后的實際水毀情況,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住房,按照水毀損失的70%補償。
家庭農機、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按照水毀損失的50%補償。但是其登記總價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毀損失的100%補償;水毀損失超過2000元但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補償。(據新華社,作者:李柯勇、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