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在昨天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張德霖透露,《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已經通過討論,爭取在8月份出臺。《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暫行辦法》也已經列入國務院和國資委2003年立法計劃。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張德霖表示,為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國務院和國資委近日審議通過了2003年國資委立法計劃,今后五年內爭取制訂并且出臺一系列重要的配套行政法規,包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暫行辦法》、《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辦法》、《重要子企業重大事項管理辦法》、《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辦法》、《企業國有資產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等。
他透露,國資委目前正在調研和審議的國資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共有11個,包括《公司法》、《國有資產法》、《企業破產法》、《監事會條例》(修正)、《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規則》、《企業收入分配管理辦法》、《出資企業重大融資規劃管理辦法》、《企業產權登記實施細則》(修訂)等等。其中,國資委首先將積極促進《國有資產法》的盡快出臺。(記者盧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