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中國民政部近日頒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央電視臺今天報道說,中國內地有關專家學者對此表示極大關注,并呼吁采取具體措施落實這一細則。
一些長期關注并參與立法研討工作的法學家們對《實施細則》的頒布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們認為這是對《流浪救助管理辦法》的有效補充,進一步明確了救助的對象及要求,使條例的執行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主任袁曙宏認為,《流浪救助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是從原來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強制性的管制、收容遣送,到主要是救助和服務的轉變,這是立法理念上一個非常大的創新。他認為,新辦法的核心可以概括為八個字:“自愿求助,無償救助”,并充分體現了人性化的關懷。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馬懷德說,救助站只是一個臨時的提供救助措施的一個機構,它不可能長期象賓館、飯店一樣。他提醒,要防止本來衣食無憂或能夠解決食宿問題的的人員蜂擁而來,接受救助,否則就違背《管理辦法》里所提到的救助原則。
此外,對于新頒布的《實施細則》,各地基層救助站站長也認為體現了較強的可操作性。他們表示有信心在實踐中進一步把細則完善好。
天津市救助站站長楊建勛說:“整個細則體現6個字:自愿、無償、公開,但并不等于無政府。在救助站,首先明確國家的法律、政策,同時遵守救助站的規章制度,既要自己受助,又要幫助別人,和諧的環境中要有互助的氛圍,不能把救助站當成沒人管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