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5日電 據日本《每日新聞》25日消息:日本自民黨憲法調查會的憲法修改項目小組于24日向該調查會提出了有關安全保障方面的憲法修正要綱草案。其中寫明要將自衛隊作為正式的軍隊,保持“自衛軍”存在,承認行使集團自衛權等內容。項目小組今后將推進該要綱草案的討論。
該要綱草案針對自衛權內容寫明“為保證國家的獨立和安全,可以行使個別自衛權和集團自衛權。”同時草案還寫明“作為行使自衛權的組織,將保持自衛軍的存在。”該草案承認可以行使日本政府現行憲法中所禁止的“集團自衛權”。
此外,該草案還規定在受到外部武力攻擊以及發生緊急事態時,首相可以宣布“國家緊急事態”,并“為實施保證國家獨立和安全的必要措施,可以向國民發出命令。”強化了在緊急事態時首相的權限。
關于“自衛軍”的任務,草案中寫明要實施與“國際貢獻”相關的措施,可以在聯合國憲章的基礎上參加聯合國部隊以及在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基礎上參加多國部隊。
該草案在審判軍事犯罪方面還規定可以設置現行憲法所禁止的軍事法庭。
關于憲法問題,眾參兩院的憲法調查會在明年年底將提出報告進行討論。自民黨調查會也將在明年提出憲法修改草案,并在國會中進行討論。(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