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倍受社會關注的北京都貝爾科貿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訴中消協“名譽侵權案”,日前又有新進展。據中央電視臺下午報道,原告又把國家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追加為被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這一申請。
原告北京都貝爾科貿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認為,去年四至七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對市場上部分國產電腦的品牌進行“比較試驗”,并將試驗中電磁幅射騷擾超標的九個電腦品牌在媒體上曝光,導致了企業商譽受到損害。原告認為中消協作為一個民間團體沒有權力組織這種試驗,實驗程序也缺乏公正性,為此要求中消協賠償損失三百萬元。
而中消協認為,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進行對比試驗,是中消協進行產品質量監督的權利,此次試驗完全合法。
近日,原告又提出,在此次試驗中,國家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資16萬元購買樣品,并且鑒定報告是由一名無鑒定資格的鑒定人作出,因此該中心在去年7月中旬作出的鑒定報告不具有真實性與合法性,以此為由,原告將該中心追加為被告。
據悉,本案已經于7月1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