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日前,中組部發出《關于開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認真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切實做好檢查工作。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要普遍進行一次自查,中組部將從8月中旬開始對部分省(區、市)和中央國家機關部委進行檢查。
通知要求,檢查組到被檢查單位后,要在一定范圍內發布檢查公告,擴大檢查工作中的群眾參與程度。要通過聽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走訪有關部門、問卷調查、受理舉報等方式,廣泛聽取黨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深入了解情況。要認真查閱有關材料。重點查閱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討論干部任免會議的原始記錄,干部民主推薦、干部考察、呈報任免等材料,以及調查處理問題的材料。中組部檢查組在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檢查時,將有重點地抽查部分市(地)、縣(市)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情況。
通知要求,要認真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注意發現和總結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好做法、好經驗,對敢于堅持原則、堅決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斗爭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旗幟鮮明地支持和表揚。同時,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發現和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上。特別是要注意了解深層次問題,幫助被檢查單位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防止和克服表面上履行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風的現象。
對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原則、標準、程序和紀律選拔任用干部的,要限期改正;對違反規定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要堅決糾正;對造成用人失誤失察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嚴重違反規定、已構成違犯黨紀政紀的,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