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1日電《東周刊》早前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三級淫褻物品”的起訴,《東周刊》隨即向香港高院申請司法復核,原本押后至昨日開庭,但《東周刊》撤回司法復核的決定。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東周刊》當時的高層人員總編輯蒙漢明、執行總編輯李倩修及編輯王劍文,連同新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大日本印刷(香港)有限公司,被票控在二○○二年十月三十日,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即雜志《東周刊》第五二一期,封面標題為“娛樂悲劇”女星被虐裸照曝光。
《東周刊》于去年十一月四日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三級淫褻物品”,其后《東周刊》出版人新傳媒集團不服,要求審裁處就評級復核,聆訊今年一月進行,審裁處于二月二十日決定維持評級。
《東周刊》其后在三月份向高院申請司法復核,要求推翻審裁處的決定。
其間,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接手調查該案,并曾到該刊物的辦事處搜集證物,將十一名管理層職員扣查,稍后正式起訴兩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