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半島晨報消息,今年初,撫順雷鋒紀念館與一單位聯合出版了兩本關于雷鋒的郵票紀念冊,其中使用了多張“張峻版”雷鋒照片,既未征得張峻本人同意,也未支付報酬,嚴重損害了張峻的合法權益。為此,張峻昨日向記者表示,要通過法律手段向撫順雷鋒紀念館及其合作伙伴討個說法。而遼寧弘揚律師事務所公益事業維權團也將代理成立后的第一個公益維權案件,記者也將全程跟蹤采訪。
紀念館擴建張峻無償贈送復制底片
據張峻介紹,2002年初,撫順雷鋒紀念館擴建重修,由于場地擴大,撫順雷鋒紀念館向社會大量征集有關雷鋒的作品。5月,撫順雷鋒紀念館館長張淑芬一行來到鞍山,目的是向張峻征集如雷鋒遺物、手跡及相關報道的一些資料。在商談中,張淑芬館長向張峻明確提出,紀念館里展出的雷鋒資料不全,希望張峻能提供一些館里沒有的有關雷鋒的照片。張峻聽后,立即拿出自己珍藏的照片供張淑芬挑選。張淑芬此次選中了97張照片,想要張峻給翻版。但張峻考慮到翻版照片的效果不好,于是給了張淑芬97張復制底片。
10月,撫順雷鋒紀念館的張軍一行又來到張峻的家中,帶著與張淑芬館長5月時來鞍山一樣的目的,張軍又挑選了16張有關雷鋒的照片。于是張峻老人又贈送撫順雷鋒紀念館16張復制底片。前后兩次,撫順雷鋒紀念館共從張峻手中獲贈了113張有關雷鋒的復制底片,這其中不僅包括雷鋒本人的照片,還包括雷鋒的手跡、遺物及油畫等拍攝下來的照片。
張峻贈送撫順雷鋒紀念館113張復制底片后,張淑芬館長在心里感覺有些“過意不去”,遂向張峻提出,要付給張峻成本費。張峻聽完馬上表示:“我一分錢也不要,只要是宣傳雷鋒,弘揚雷鋒精神,我都是無償贈送。我還要感謝你們,是你們留住了雷鋒,和我一同完成‘留住雷鋒工程’。”
未經張峻授權兩單位出版“紀念冊”
張峻告訴記者,2002年12月,他受邀到哈爾濱市參加一套雷鋒明信片的發行活動。在這次集會上,溫州康華實業公司經理胡國存找到了張峻。他聲稱要搞一套紀念冊,希望與張峻籌劃一下,選完照片后雙方再簽訂一份協議書,研究稿費等事宜。張峻見胡國存說得既誠懇又認真,話也在情在理,便答應了他的請求。
張峻與胡國存在哈爾濱市互留了聯系方式后便分手。在此后的兩個月中,按照雙方的約定,張峻一直在家中等待胡國存的來訪。可是張峻左等右等,等來的不是胡國存與其簽協議的好消息,而是兩本上面署有“撫順雷鋒紀念館與香港世紀錢幣郵票裝幀有限公司”聯合發行的兩套郵票專題紀念冊。紀念冊上注明,“香港世紀錢幣郵票裝幀有限公司”由胡國存所在的“溫州康華實業公司”具體辦理征訂和郵購業務。
今年2月,張峻的一個朋友看到了這兩本紀念冊,給張峻打來詢問電話,張峻才知道簽協議是不可能的了,因為“成品”已經面世。
“弘揚雷鋒精神”還是經濟利益先行
這兩套紀念冊一套是24K鍍金版郵票專題紀念冊,單價98元,發行數量為4000冊,名稱為《弘揚雷鋒精神》。另一套是99.9純銀版郵票專題紀念冊,單價398元,發行數量是今冊,名稱是《宏揚雷鋒精神》。
記者在兩套郵票專題紀念冊的征訂單上看到,征訂單上的“廣告語”非常商業化,且具有很強的收藏誘惑力:“今年3月5日,雷鋒紀念活動在遼寧省撫順雷鋒紀念館隆重舉行。……中國郵票總公司特發行個性化郵票一套2枚,撫順市雷鋒紀念館與香港世紀錢幣郵票裝幀有限公司聯合發行了兩套郵票專題紀念冊奉獻給大家。……兩套紀念冊都以許多珍貴的照片資料展現了雷鋒同志的成長歷程。24K鍍金版郵票專題紀念冊絕版限量編號發行4000冊,99.9純銀版郵票專題紀念冊絕版限量發行今冊,集知識性、收藏性、觀賞性于一體,具有珍藏價值。”
征訂單上還分別注明了兩家發行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并鄭重承諾如是批量購買有折扣。
好心遭“利用”照片侵權細細查
張峻看到兩本紀念冊的實物后,感到很寒心,自己本是為弘揚雷鋒精神而將有關雷鋒照片的底片無償復印贈送給撫順雷鋒紀念館的,沒有想到好心卻被“利用”了。
張峻經認真核查后認定,在定價為98元的24K鍍金版紀念冊上,背景照片中有15張是他所拍攝的,3張金箔片中有2張侵犯了他的照片著作權。在定價為398元的99.9純銀版紀念冊上,背景照片中有17張采用了他所拍攝的雷鋒照片,在15個純銀紀念幣中有6個侵犯了他的照片著作權。
張俊聲音:
“胡國存不講信用”
張峻說,當通過朋友得知兩本紀念冊已在今年2月份“上市”后,他很是憤怒。他找到胡國存的聯系方式,先給胡國存打了幾個電話,詢問胡國存為何在雙方相約見面后,一直沒有來鞍山,而且沒有簽訂合約,“冊子”就出來了。而“聰明”的胡國存“反應”很快,他不斷地推托說“是因為太著急了,工作時間緊”。做生意富有經驗的胡國存還告訴張峻:“找業務經理楊某某聯系,我告訴過他,讓他跟你聯系,請你參加紀念冊的發行儀式。”可這個楊某某根本就沒有與張峻聯系過。
見電話根本沒有起什么作用,張峻于今年2月末給胡國存寫了第一封信。信的大意是,給胡國存寄去一份合同樣式,說明《著作權法》中規定的照片等攝影作品的使用方法,并告誡胡國存應該簽訂合同,不能用照片不打招呼,也不署名,這樣做人是言而無信,不誠實。第一封信所起的效果是,今年3月18日,胡國存給張峻寄來一封道歉信,并贈給張峻24K鍍金版和99.9純銀版紀念冊各兩套。
3月29日,張峻給胡國存寫了第二封信。信中張峻毫不留情地責備了胡國存:“你郵來的紀念冊算什么意思,話也不說明白,你以為這4本紀念冊就可以算做稿費了?”張峻在此信中嚴正聲明:“如果再這樣推托責任,不明事理,我就要告你!”
后來胡國存與張峻通過信件往來,簽訂了兩種紀念冊的代理銷售協議書。兩人商定,胡國存給張峻郵來定價98元的24K鍍金版紀念冊400冊,定價為398元的99.9純銀版紀念冊50冊,兩人四六分成,“四”歸張峻以抵稿費。但4月29日,胡國存僅給張峻郵來定價98元的紀念冊100冊,定價398元的紀念冊20冊。因非典原因,這些紀念冊一本也沒有賣出去。而張峻再想與胡國存聯系稿費事宜,對方已不感“興趣”了。
“雷鋒紀念館要吃‘瓜落’”
張峻老人做事極有分寸,他在給胡國存寫第一封信前,就打電話給撫順雷鋒紀念館的張淑芬館長,向她詢問情況,征求意見。因為與雷鋒,甚至雷鋒這個名字都有很深的感情,又與雷鋒紀念館的同志有過太多的接觸與交往,張峻還是不愿意走到法庭相見的地步的。
誰知張淑芬竟對張峻說:“胡國存說征求過你的意見,你同意出版紀念冊了。”張峻聽后很生氣:“他如果這樣執迷不悟,我就要告他,你們紀念館也要跟著吃‘瓜落’了。”張淑芬感到“事態嚴重”了,馬上跟張峻商量:“你先通融一下,我們讓胡國存給你稿費。”
可是直到現在,這兩個聯合發行紀念冊的單位對于張峻的照片版酬都沒有了下文,沒有人出頭給張峻一個圓滿的解釋。
開打維權“第一案”
遼寧弘揚律師事務所公益事業維權團在聽取張峻的個人意見,甄別完張峻收集的所有涉嫌侵權的出版物及經過團里律師一致討論后決定,將這兩種紀念冊的聯合發行單位定為侵權方,打響“張峻版”雷鋒照片的侵權第一案。
今年8月8日,維權團團長劉海波律師及王振偉律師來到張峻家中,同張峻簽訂了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的授權委托書。維權團在本侵權案中,具體負責走訪調查、收集、提供有關的證據,并出庭公訴、申請回避和參與辯論,還要增加或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
今日,維權團律師將到撫順雷鋒紀念館展開調查,本報記者也將隨同采訪。(張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