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八日電 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批準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設立專門巡視機構的請示。隨即,組建了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辦公室和巡視組,四十五名巡視工作人員已全部到位。至此,巡視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最新一期《暸望》雜志發表文章說,日前,中央為推動巡視制度的建設和發展,專門設立了巡視機構,增加了行政編制,使巡視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方面又邁進了一步。
設立五個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組長由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從剛離開工作崗位、尚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正省(部)級干部中選任,副組長由副部級巡視專員擔任。副部級巡視專員、局級巡視專員專設,為領導職務。
據巡視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介紹,今年巡視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對貴州、湖南、吉林、江蘇、甘肅五省開展巡視。第一批巡視組已赴貴州、湖南三個月,工作進展比較順利。七月上旬,第二批巡視組赴吉林、江蘇、甘肅三省進行巡視。
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巡視工作的職責和任務主要是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具體任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著重點是保證中央政令暢通的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的情況。
二是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巡視組要重點了解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反腐倡廉的職責,推進本地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的情況;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杜絕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等方面的情況。
三是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巡視組要重點了解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制度情況,在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上,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的情況。
四是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特別是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情況,要認真了解選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是否存在任人唯親、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
巡視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指出,開展巡視工作,是完善黨內監督機制,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這項工作做好了,能夠從制度上強化黨內監督,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依法執政。同時,可以把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減少腐敗現象的滋生。巡視組計劃用四年左右的時間,把三十一個省區市巡視一遍,爭取建立起科學有效的巡視制度,使黨內監督體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