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二十日電(記者于俊)上海市公安局今天下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申城九月一日起正式開放個人港澳游。
按照新辦法,個人旅游開通后,申請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即可按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的簽注。
首次申請的,應準備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二寸淡底色彩照三張,并完整填寫《上海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再次申請的,申請人應提交所持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以及二寸淡底色彩照一張,并完整填寫《上海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可換發。個人赴港澳旅游簽注采取逐次簽注的方式,每次簽發三個月一次或二次有效,每次停留期限為七天。申請人在領取通行證后,應在三個月內進入港澳,以避免簽注浪費。
此項申請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統一受理,地址為:上海市吳淞路三三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