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根據臺“主計處”的調查顯示,島內貧富差距在去年雖較前年略為縮小0.23倍為6.16倍,但仍有136.7878萬個家庭是在靠負債度日。
據臺灣媒體報道,這136余萬家庭全年可支配所得只有新臺幣29.2萬元,而他們全年的消費支出卻超過所得,為30.2415萬元,儲蓄為-10302元,即他們是靠著負債過日子。
據了解,去年全臺683.939萬戶按高低收入所得分為五等,最低20%的家庭(136余萬戶)每戶可支配所得只有29.2萬元,和最高20%家庭每戶的180萬元相差甚大。
而“主計處”官員對此坦承,這證明最低20%家庭的確是過著舉債度日,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