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電(記者趙建華)中國財政部今天發布最新消息,為確保中國國務院公布取消兩批行政審批項目的貫徹落實,日前,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取消與國務院公布取消的兩批行政審批項目直接相關的十八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據了解,此次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具體包括:公安部門收取的蘇蒙朝探親邀請書工本費、特種刀具生產許可證工本費、匕首佩帶證工本費、特種刀具購買證工本費;教育部門收取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高等教育培養費;建設部門收取的工程總承包資格審查發證收費;工商部門收取的經濟合同鑒證費、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費、《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驗證費,以及國土資源部門、質檢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取的部分費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應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逐項落實上述公布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同時,要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清理取消本地區出臺的與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直接相關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