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即將于9月1號實施,就社會公眾關心的有關問題,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全文如下:
問:中國人民銀行為何要制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答:1994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對規范企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促進經濟金融秩序的好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金融改革的深化,《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已不能適應需要,為此,中國人民銀行對其進行了全面的修訂和完善,制定了《辦法》。其必要性在于:一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格局和市場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管理以及資金的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電子商務、網上支付、信用卡等新興業務的發展,需要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等行為作進一步規范;個人經濟活動日趨活躍,產生了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轉賬支付的內在需求。《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已明顯滯后于經濟金融發展的需要,需要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制度。二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需要。當前,違規開立、使用銀行結算賬戶問題仍然比較嚴重,一些單位利用多頭開戶逃稅、逃債、逃貸和套取現金;不少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多頭開戶轉移資金,甚至私設“小金庫”;有的商業銀行隨意開戶,放松監督,為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為有效遏制逃債、腐敗、洗錢等違規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迫切需要制定新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三是促進我國銀行業健康發展的需要。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是銀行開展競爭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我國支付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基礎。通過制度規范,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中小金融機構的生存發展,有利于促進商業銀行業務創新,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吸引客戶,提高中國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實力。
問:什么是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個人因投資、消費使用各種支付工具,包括借記卡、信用卡在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辦法》規定,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外幣存款賬戶、個人儲蓄賬戶、單位定期存款賬戶、非銀行金融機構為投資者或委托人開立的內部賬戶不納入《辦法》管理。外幣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儲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儲蓄賬戶不具有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功能,《辦法》第四十三條相應規定了“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因此,儲蓄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遵守《儲蓄管理條例》的規定。單位定期存款賬戶不具有結算功能,與辦理支付結算的單位活期存款賬戶存在本質區別,因此,該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遵守《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問: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滿足經濟活動各方當事人的結算需要,《辦法》主要作了哪些改進?
答:為提高銀行服務水平,便利多種所有制的組織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個人辦理轉賬結算,《辦法》主要作了以下改進:
一、遵循自愿原則,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考慮到存款人對其資金具有自主支配權,需要根據地理位置、結算需要、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關系、銀行的服務質量等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同時,多種組織形式、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同時并存,其服務手段、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差異,客觀上也為有不同結算需求的存款人自主選擇開戶銀行創造了條件。并且,通過存款人選擇開戶銀行,可以促使銀行根據自身特點,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個性化的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因此《辦法》規定“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據此,《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此條款一方面保護了存款人作為經濟主體應有的自主選擇權,也有效防范了銀行間的不正當競爭和行業腐敗行為。需要明確的是,一方面,存款人可以根據需要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并與開戶銀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議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存款人也不應以開戶銀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為由隨意轉移銀行結算賬戶。
二、明確了開立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資格,使具有結算需要的各類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均可以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辦理轉賬結算。一是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和其它組織,均可以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同時,考慮到有些單位雖然不是法人組織,但具有獨立核算資格,有自主辦理資金結算的需要,《辦法》也允許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主要包括非法人企業(如具有營業執照的企業集團下屬的分公司)、外國駐華機構、個體工商戶、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如單位附屬獨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等。二是取消了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限制條件,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都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且沒有數量限制。三是縮小了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的資金范圍。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要專戶存儲和使用的資金,才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四是擴大了臨時存款賬戶的使用對象。針對不同社會主體的不同經營活動需求,《辦法》對工程指揮部、籌備領導小組、攝制組等臨時機構,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等在異地的臨時經營活動,公司的注冊驗資等因臨時活動需要銀行結算服務的存款人,允許其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三、設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方便個人使用各類支付工具辦理轉賬結算。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辦理匯兌、定期借記(代付水、電費等)、定期貸記(代發工資等)、借記卡等轉賬結算,是其基本功能,而通過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信用支付工具則是它的一項重要功能。隨著個人消費水平的提高,投資意識的普及,信用觀念的建立,個人因買房、購車等投資、消費需要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均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由于利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是豐富個人資金結算手段,促進銀行結算服務功能全面提升的必然趨勢,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體現,因此,銀行在防范支付風險的前提下,應大力予以組織推廣。
四、突破了賬戶只能屬地開立、屬地管理的限制。市場經濟的發展已經打破了原有的地域限制,越來越多的經濟組織跨地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長期或頻繁的異地經營活動需要在經營地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以方便辦理支付結算。為順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辦法》突破了賬戶只能屬地開立、屬地管理的原則,規定單位或個人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均可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相應的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在營業執照注冊地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可在經營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在異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結算需要的,可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回籠異地貨款、支付異地營銷開支需要的,如企業駐外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可在異地開立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專用存款賬戶;在異地有短期的臨時經營活動的,如文藝團體在異地的演出活動、生產廠家在異地的展銷活動等,可在異地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問:為什么要單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如何通過該賬戶推廣信用支付工具?
答:單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原因和目的為:一是為適應個人因投資、消費等產生的各種轉賬結算需要,進一步擴大轉賬結算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方式的多樣化,個人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個人轉賬支付需求不斷增長,越來越多的個人需要通過銀行辦理結算,如支付水、電、話、氣等費用,歸還住房信貸款項、證券投資、購物消費等,單純的個人儲蓄賬戶的功能顯然不能滿足上述需求。二是有利于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單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并將個體工商戶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性資金和消費資金分別核算,有利于其規范資金管理,促進個體經濟發展。并且,通過劃分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對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進行監督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款私存、套取現金和洗錢犯罪等行為。三是有利于銀行提高服務水平。單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后,可以促使商業銀行更加重視個人零售業務的發展,大力推廣個人支票、網上支付等便捷的支付手段和支付工具,改善服務水平,并能夠激發商業銀行開展業務創新的積極性,根據不同客戶群體的投資、理財需要提供個性化服務,提高贏利能力。四是有利于加強銀行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個人儲蓄賬戶在功能與服務方式方面存在較大差異,《辦法》單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將其同儲蓄賬戶相分離,區別管理,打破了傳統的“對公”、“對私”界線,可促進商業銀行改變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同時降低銀行的管理成本。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有三個功能:一是活期儲蓄功能,可以通過個人結算賬戶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二是普通轉賬結算功能,通過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辦理匯款、支付水、電、話、氣等基本日常費用、代發工資等轉賬結算服務,使用匯兌、委托收款、借記卡、定期借記、定期貸記、電子錢包(IC卡)等轉賬支付工具。三是通過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隨著個人消費水平的提高,投資意識的普及,信用觀念的建立,高收入者如社會名流、專家學者、文藝體育明星、外企白領等,希望利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滿足其投資和消費需要,體現其社會地位和自身價值。因此,利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推廣和使用個人信用支付工具可以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個人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辦理資金結算,也體現了銀行針對個人用戶的差別化、高附加值服務,它對存款人的經濟、信用條件要求較高,通過個人銀行賬戶推廣應用支付工具可促進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并且通過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支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還可以為銀行提供的個人投資理財業務創造便利的轉賬條件。
個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可以根據個人的需要自主決定,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手續較為簡便。存款人可以單獨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自主選擇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對于個人銀行卡賬戶和存款人在《辦法》實施前開立并已在銀行辦理委托收付款業務的儲蓄賬戶(含借記卡),2003年9月1日起,銀行將其自動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俟存款人到銀行柜臺辦理第一筆業務時,再辦理確認手續。對單位因代發工資為個人統一開立的儲蓄賬戶,可由委托單位一次性統一辦理手續。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按活期儲蓄利率計息。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是豐富個人資金結算手段,促進銀行結算服務功能全面提升的必然趨勢,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體現,因此,銀行在防范支付風險的前提下,應大力予以推廣和扶持。為此,商業銀行應做到:首先,要大力宣傳、推廣個人信用支付工具。銀行要積極創造條件,充分發揮自身獨具特色的支付結算服務優勢,提供面向個人客戶的信用服務體系和資金結算功能,力求做到既要方便客戶使用,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要充分體現信用支付工具的獨具特色,促進個人信用支付工具全面發展。其次,在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環節上,銀行也要嚴格區分普通轉賬結算類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和申請使用信用支付工具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對以申請使用信用支付工具為目的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銀行應嚴格審查其信用狀況,可通過對其職業、收入狀況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深入了解,掌握、分析其信用水平,必要時可要求存款人通過提供擔保等方式強化其信用基礎。同時,銀行應積極參與全社會的信用體系的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可以為個人信用支付工具的使用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及通過該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在手續和費用上都不會增加存款人的負擔,甚至還會減少費用支出。存款人新開立或將活期儲蓄賬戶轉換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銀行不收取任何費用;存款人通過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支付結算,只需按規定支付少量的支付結算業務手續費。僅從支付結算業務手續費來看,按現行規定,未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的個人在辦理匯款和使用銀行匯票,5000元以下的匯款需按每筆匯款金額的1%交納手續費,5000元(含)以上的每筆需支付50元手續費;而存款人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后通過其辦理轉賬結算,只是與單位一樣支付手續費,如一筆匯款只需支付0.50元的手續費,另外再按規定支付電子匯劃費,對于廣大人民群眾來說一般也不會超過10元。同時,單位委托銀行向個人辦理代扣水、電、話、氣等基本日常費用和代發工資等轉賬結算業務的,由于發起委托收付款業務的是收費單位或付酬方,根據“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個人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問:《辦法》為什么將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答:當前,大多數個體工商戶多以自然人身份開立儲蓄賬戶并用于辦理經營性資金的支付結算或大量使用現金,既導致其經營性資金和消費性資金無法區分,也不方便其辦理結算。為此,《辦法》將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者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此規定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一是有利于提高個體工商戶的經濟地位,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個體工商戶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同其他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生產經營權利,其身份應受到重視,貢獻應得到認可,權利應得到保障!掇k法》將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表明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將享有同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相同的銀行結算服務,方便了其生產經營活動。二是有利于滿足個體工商戶的支付結算需要,便利其經營活動,規范其財務管理,維護其合法權益。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存在各種結算需要,具有把生產經營性資金和個人消費資金分開的內在要求。如果將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單位支付的生產營經營資金不能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將影響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問:取消對開立一般存款戶的限制條件,對存款人和銀行有什么好處?
答:按照1994年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存款人只有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或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方可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競爭的加劇,一方面,存款人為規避集中存放資金于一家銀行可能帶來的風險,希望根據自身經營特點,自主選擇方便銀企合作的開戶銀行,以接受更好的支付結算服務,需要開立多個銀行結算賬戶。另一方面,銀行的生存和發展,需要穩定的客戶群作為保障,通過改進服務和業務創新,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吸引客戶。因此《辦法》規定,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都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沒有數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選擇不同經營理念的銀行,既能充分享受多家銀行的特色服務,又能適應不同的經濟往來對象,更為方便地使用不同銀行提供的支付結算工具和手段。同時,通過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實施有效的管理,既可滿足存款人辦理支付結算、管理資金的多種需要,又能做到放而不亂,為銀行公平競爭創造條件,促進商業銀行開展業務創新,改進服務水平,提高中國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實力。
問:《辦法》的實施對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的管理有哪些影響?
答:鑒于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和證券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辦法》在制定時充分考慮了相關政策和行業狀況,沒有改變券商的現行做法,不會對其經紀業務產生不利影響。對于社會普遍關心的兩個問題,一是息差收入問題,二是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取現問題,《辦法》在制定時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第一,《辦法》在制定時,依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證監會令[2002]第3號)的管理要求,并根據專用存款賬戶的功能和性質,將證券公司在存管銀行開立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納入《辦法》規定的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同時,《辦法》規范的對象是社會公眾在銀行開立的用于辦理資金收付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股民在證券公司開立的保證金賬戶(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不屬于銀行結算賬戶范疇,故不納入《辦法》的調整范圍。除此之外,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的資金性質以及適用何種利率也不是《辦法》規范的范圍。在現有的證券交易資金結算方式下,只要股民不退出股市,就不存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從證券公司在存管銀行開立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轉移進入股民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也不會影響股民在證券公司開立的保證金賬戶的資金存量。所以,《辦法》的規定對券商主要的利差收入沒有任何影響。
第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不能支取現金的規定,主要是考慮《辦法》已允許并鼓勵自然人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個人結算賬戶可以使用銀行提供的所有支付結算工具(支付結算工具的使用對象不再區分個人和單位),從而減少股民進出股市時大量提現的風險,同時,也是為了防止洗錢、套現等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目前投資者普遍存在通過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取現的習慣做法以及證券行業的特性,中國人民銀行在下發的《關于實施<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03]163號)中規定,在《辦法》實施時,對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采取逐步過渡的方式。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為投資者辦理現金支取業務時,必須遵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并建立大額提取現金提前預約制度,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銀發[2001]第2號)、《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1號)、《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的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報告。
問:為什么《辦法》強調銀行要加強對存款人開戶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的審查?
答:當前,不法分子利用偽造、變造或過期的營業執照、身份證等證明文件騙取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并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詐騙、敲詐勒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為了從源頭上防范和打擊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保護存款人、銀行的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辦法》在規定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有義務提供真實、完整、合規的開戶證明文件的同時,也要求銀行應對存款人提交的開戶申請資料及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確保存款人以實名開立各類銀行結算賬戶,這正是“了解你的客戶”原則的具體體現。
所謂“了解你的客戶”,是指銀行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與其進行交易時,應當根據有效的證明文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識別資料,確定客戶的真實身份,完整地記錄存款人的開戶和交易資料信息。“了解你的客戶”原則特別強調金融機構第一次與客戶進行交易時,了解客戶真實身份的重要性。我國已在《關于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簡稱《公約》)上簽字,表明我國將嚴格遵守《公約》中關于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必須遵循的“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必須認識到“了解你的客戶”是金融機構打擊洗錢活動的基礎。
問:《辦法》采取哪些措施,防范逃債、洗錢等違規違法活動?
存款人進行各項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支付結算,主要都是通過銀行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完成的。銀行賬戶集中反映整個社會經濟活動資金支付結算的起點與終點,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門戶,是我國支付結算體系的基礎,也是一切經濟活動資金往來的前提。有效的銀行賬戶管理,可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有力的支持。通過規范銀行賬戶制度,加強賬戶管理,有利于防止利用銀行賬戶逃債、逃貸、逃稅和套取現金,有利于打擊洗錢行為和防止腐敗。同時,中央銀行可以對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中反映出的各種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籍此通過建立支付信用信息系統以及對可疑資金運動的預警機制,準確反映存款人的支付信用狀況,及時發現大額可疑資金或異常資金的流出流入,促進社會信用程度的提高,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為防止存款人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債或從事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辦法》從八個方面強化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一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財政預算外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防止違規開戶。二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要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存款人賬戶信息,以利于債權銀行和司法機關掌握其開戶情況。三是對不同的存款人開立各類銀行結算賬戶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作了明確規定,并要求銀行審查核實,確保存款人以實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四是加強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劃轉資金的管理,規定只有其合法收入才能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轉賬支付給個人的款項必須向銀行提供合法的付款依據,款項達到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五是嚴格對支取現金的管理,分別規定了哪些賬戶不能支取現金,哪些賬戶支取現金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哪些賬戶支取現金必須按照現金管理規定辦理。六是實行生效日制度,規定單位存款人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自正式開立起三日后方能對外辦理支付。七是規定存款人尚未清償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和變更銀行結算賬戶。八是建立異常支付申報制度,要求銀行對單位異常支付進行分析和監控,并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問:中國人民銀行采取哪些措施貫徹實施《辦法》?
答:《辦法》對1994年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作了重大變革,且政策性、操作性強,為貫徹實施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做了大量實施前的準備工作
(一)廣泛宣傳,提高認識!掇k法》按照經濟、金融改革的變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作了較大的調整,正確開立和使用銀行結算賬戶,并提供相適應的支付工具和提高服務水平,有利于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辦法》進一步規范了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并采取了不少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違規開立和使用賬戶,有利于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的穩定。為做好《辦法》的宣傳工作,人民銀行總行在全國性經濟、金融報刊雜志上刊登《辦法》,并配發相關評論。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就《辦法》實施的有關問題接受記者的專訪。同時,人民銀行各分支行以及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也按照人民銀行總行的要求,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辦法》的意義、作用及各項規定等,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認識以及自覺遵守《辦法》各項規定的意識。
(二)加強培訓,熟悉《辦法》。由于辦法影響面大,政策性強,操作性強,為使人民銀行分支行和商業銀行認真學習和領會《辦法》的實質精神,理解、掌握其中的各項規定,熟悉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條件、使用范圍和開、銷戶程序,做到職責明確,正確辦理和使用,人民銀行總行在7月底8月初分別對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分支行進行了培訓。隨后,人民銀行分支行組織了轄內培訓,商業銀行總行組織了對其分支機構的培訓。
(三)確定實施步驟,保證《辦法》執行。《辦法》的實施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操作性強,為便于各銀行具體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于實施〈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分步實施的步驟、新舊賬戶的過渡、各類申請書的格式和使用、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核準與備案、個人銀行賬戶的確認等進行具體的部署。
(四)要求各銀行改進服務,辦好結算。各銀行在開戶和結算上為客戶進一步改進服務的同時,著重做好個人和個體工商戶賬戶開立和其支付工具的推廣工作。在防范支付風險的前提下,銀行應積極創造條件,提供便捷、安全和自身獨具特色的支付工具,努力提高支付結算服務水平,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