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日電 國家廣電總局近日透露,日前國家廣電總局出臺政策,進一步向社會開放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業務,允許社會機構按行業管理要求,經批準后開展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
新華社報道說,按照原有規定,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必須有符合要求的業務主管部門,這一限制將社會制作機構擋在門外。
新的政策提出,社會各類投資、咨詢、發行公司或機構,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業務,可以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實行行業管理,并對其制作選題、完成片審查把關,以確保導向正確,提高節目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