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據大河報報道,“7·13”登封特大煤礦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昨日,事故主要責任人張茍、李鴻林、楊鐵墩、孫廣建、王國仁等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登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今年7月13日晚9時許,登封市白坪鄉煤窯溝村東風煤礦副井運輸大巷西掘進工作面迎頭發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50萬元。
經有關部門認定,事故中死亡的21人均為溺水而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東風煤礦明知運輸大巷西部接近富勝煤礦老空區,在掘進作業時沒有制定和采取探放水措施,當班運輸大巷西掘進工作面迎頭掘進放炮后,使東風煤礦與富勝煤礦老空區溝通,導致老空區的水潰出。而掘進工作面迎頭出現透水征兆后,沒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仍指揮工人冒險作業。
經審查,登封市檢察院認為,東風煤礦投資經營負責人張茍明知運輸大巷西部接近老空區,在生產中沒采取探放水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違章組織工人在受水害威脅區域冒險作業;在接到白坪礦管站下達的越界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事故發生后,隱瞞事故真相并逃匿,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安全副礦長李鴻林、代理生產礦長楊鐵墩、技術副礦長孫廣建參與組織違法越界開采,明知運輸大巷西部接近老空區,在生產中沒有督促制定和落實探放水措施,沒有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透水事故隱患,沒有阻止不探水掘進的違章行為,不制止工人在受水害威脅的區域冒險作業,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另外,事故當班副班長王國仁在發現透水事故征兆后,沒有撤出受水害威脅區域作業的工人,仍違章指揮工人冒險作業,事故發生后逃匿,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記者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