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今日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包括為便于運輸,對初級形狀進行壓縮、擠壓等簡單成形處理)征收反傾銷稅。
據悉,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于去年3月19日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進行了反傾銷調查。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商務部于2003年4月16日發布初步裁定,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存在實質損害,同時認定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初裁公告后,商務部對傾銷及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繼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作出了上述最終裁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03年9月9日起,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和日本的進口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初級形狀包括為便于運輸,對初級形狀進行壓縮、擠壓等簡單成形處理)征收反傾銷稅。
應征收反傾銷稅的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2003年進口稅則號中列為:初級形狀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膠40021911;初級形狀充油丁苯橡膠40021912;其他未列名初級形狀丁苯橡膠及羧基丁苯橡膠4002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