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三日電(記者尹丹丹)由中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一百九十余戶中央企業,其工資總額的調整今后將主要與實現利潤掛鉤。
記者今天從國資委企業分配局獲悉,為了依法規范出資人、企業和職工的收入分配關系,建立健全中央企業收入分配調控機制,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資委已制定并下發了有關文件,要求中央企業原則上均應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工效掛鉤),并從今年開始原則上不再實行單一業務量(實物量)指標掛鉤,轉為以實現利潤為主要掛鉤指標。
同時,國資委將探索運用人工成本調控企業工資總量的辦法,并要求從今年開始,中央企業逐步引入企業人工成本指標,在與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人工成本水平進行對比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企業工資分配水平。
中央企業工資總量調控還將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獎懲相聯系。對企業超提或超發工資侵害所有者權益,以及侵害職工利益的行為,國資委將視情節輕重對企業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并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國資委還提出,要進一步強化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對企業工資增長的約束作用。在計提企業新增效益工資時,對當年沒有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企業,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資。對生產經營穩步增長、管理基礎較好的企業,探索實行工資總額同實現利潤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復合指標掛鉤試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