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九月二十四日電(記者于俊)上海警方繼上月貫徹執行公安部“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推出二十五條涉及戶口、交通、消防、出入境管理方面的具體實施細則后,上海市公安局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又推出了十五項便民利民措施。
占據較大篇幅的出入境管理新舉措較為引人矚目。主要有:
——進一步放寬一年有效、多次往返港澳簽注的申請條件,對申辦三個月有效赴港澳商務簽注者,在有效期內有三次出境記錄的,即可申辦一年期簽注。
——經公安部和國務院臺辦驗收通過后,將為直接抵達上海口岸的臺灣居民審批簽發一次入出境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一次入出境有效簽注。
——即日起,大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臺灣居民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辦理三至五年不等的長期暫住和多次入出境簽注。
——國家部委和市政府邀請的外國籍高級顧問,被科研機構、重點高等院校聘用的外國籍學術科研帶頭人,在滬跨國公司總部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等,可辦理二至五年的外國人居留證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工作簽證等。
今天推出的十五項便民利民措施除有七項涉及出入境管理外,涉及治安管理的有三項、交通管理四項、、消防管理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