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6日電 從今年9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北京市每人每月的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由200元提高為400元。此舉相當于把北京市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了1200元。也就是說,工資薪金所得只有在1200元以上的部分,才會被征收個人所得稅。
北京娛樂信報報道說,北京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副處長宋榜捷解釋說,此次調整與1999年提高的200元相同,是提高了個稅免稅扣除額,主要是指在計算個稅前允許扣除的補貼部分。由于這幾年的經濟增長和國家政策的調整,扣除費用的標準都提高了,比如說市內誤餐補助。由于它們的提高我們在計算個稅提前扣除的時候,扣除的標準相應提高。
地稅部門表示,隨著首都經濟的快速發展,個人收入顯著增加,市內誤餐補助等補貼標準也隨著各項改革措施的相繼出臺進一步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有關稅收法規規定,在計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時,應予相應調整。
地稅局方面解釋,9月1日指的是稅款所屬期。即納稅人在10月7日之前申報9月份取得的應繳稅收入時,正式開始享受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400元的政策。
業內人士認為,這次小幅度改變既不會打擊勞動致富的積極性,又照顧了北京市的中低收入者。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的副主任劉桓在聽說這個消息后第一反應是“非常好”,他認為個稅免稅扣除額的提高反映了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劉桓教授稱,“過去人們是吃飽就好,現在小康生活有新的標準。北京作為大城市調到這個水平是非常合適的,它標志著人們的生活水平也上了一個臺階。”
不少專家認為,這次調整可以更好的保障工薪階層的收入。近年來國內個人所得稅有較大比例都是來源于工薪階層的收入,同時個人和家庭的支出也在逐年增加,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可以說工薪階層受益最大。(賀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