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7日電 新華社報道說,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正確處理組織收入與落實稅收政策的辯證關系,進一步抓好各項稅收政策的落實。
近一時期,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如再就業稅收政策、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減輕農民負擔的稅收政策、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等。通知指出,各級稅務機關在執行中要做到不偏離、不走樣、不打折扣,不隨意擴大政策界限,不越權減免稅,保障各項稅收政策真正落實到位,努力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的預期目標。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做到“兩個堅決”,即堅決防止和制止弄虛作假、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切實維護好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和廣大稅務干部要堅持“依法治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基本原則,同時也要認識到不落實國家稅收政策也是收“過頭稅”。
通知特別強調要堅決貫徹再就業稅收政策。當前重點抓好幾個環節:一是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二是深入細致地做好納稅服務工作;三是要著力建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對拒不落實再就業稅收政策或者落實不到位的,對擅自擴大政策執行范圍或未按政策規定擅自越權減免稅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并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李柯勇)